重磅:下列案件可能获得本所免费法律援助!
为庆祝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建所64周年,复建40周年,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将拨付人民币20万元,用于金秋十月启动大型系列公益活动,法律援助是本次公益活动的重要单元之一。
公益活动介绍
法律援助数量:40个。
法律援助对象:社会弱势群体。
法律援助所产生的全部律师代理费均由律师所向承办律师拨付,不需要委托人承担。
法律援助范围
法律援助案件范围:
(一)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四)退役军人或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六)请求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案件;
(七)涉及对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公益诉讼的;
案件不在上述范围内,但当事人自身合法权益受侵害,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因身患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或大部分不能自理的;
(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三)没有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
参与方式
凡符合本次法律援助范围的人员,在法律援助案件承接期间,通过电话方式预约后,持相关凭证前往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进行登记,经专人审查核实确认符合援助条件后,发放正式的援助号码,由本所指派律师,开展工作,向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
援助案件承接时间:2019年10月8日起,至40个案件援助指标用满时止。
援助范围:仅限长春市
联系电话:0431——88883760
预约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8:30——16:30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585号常春律师楼(解放大路与民康路交汇处)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拥有对本次公益活动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