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永杰
姓名:胡永杰 性别:男
执业证:12201200410680622 民族:汉族,无党派人士,
学历:本科 职称:高级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金融法律业务及重大疑难的执行程序方面法律业务。
主要荣誉职务:吉林省长春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吉林省农委特聘法律专家、农村土地仲裁员。承办案件简介;1、吉林市郎某故意杀人案死刑改判案件;2、香港、广东特大走私POS机案件被告人改判案件。3、中朝两国被告人重大香烟走私案件改判减轻处罚案例。4、山东某企业贷款诈骗1.5亿量刑过重经代理发回重审案件。5、长春市文化广场重大影响的故意杀人团伙案件被告人从轻处罚案例。6、黑龙江某企业系列知识产权被侵权经律师代理胜诉案例。7、长春某钢铁厂近2000万元被黑龙江省法院执行经律师代理挽回损失案件;8、一汽集团某改装厂系列质量纠纷案件胜诉案例;9、香港与吉林省某地产公司4亿元房地产开发纠纷案件调查取证、财产保全最终胜诉案例。10、远赴坦桑尼亚首都会同中坦使馆及总商会为死者熊某成功维权案例。其他案例详见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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