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君
姓名:王朝君
执业证号:12201201310279030
性别:男
民族:汉
政治面貌:党员
学历:本科
职称: 四级律师
擅长领域:侵权责任纠纷、刑事辩护
承办过的部分案例简介:
王某是吉林省某医院医师,从事软组织疼痛医学研究及治疗,师从宣哲人。2014年3月于某在王某处治疗,花费医疗费1800元。于某治疗一段时间后,感觉不够理想,想向天津某医院治疗。王某同意并支持于某的选择,因为天津某医院条件好一些。于某没有表现不满,但11月2日未经王某同意在宣哲人软组织疼痛医学网上论坛连续发表攻击和侮辱性语言,发帖后在社会上带来不利影响,王某无法正常工作,精神痛苦。研究案情后,我为王某向长春市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于某停止侵害名誉权行为,在网站上以文字形式道歉一个月,清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王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经过大量的取证,在法庭上于某承认了侵权行为。最后法庭支持了王某的所有请求,判决生效后,王某与于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邮箱:121477920399@qq.com 电话:13944991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