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事务部

刑事辩护与代理业务

 

1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的聘请,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防范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降低公务人员和高管的刑事风险。

2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会见犯罪嫌疑人、与办案单位或办案人交涉,了解涉嫌的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为其提出取保候审等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对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代理申诉和控告。

3审查起诉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相关意见。

4审判阶段为被告人辩护 :在一审、二审过程中,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参加法庭审理,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

5根据件及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

6死刑复核阶段为被告人辩护: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不应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

7代理申诉案件,代为制作申诉材料,代为申请再审及抗诉,参与再审案件的辩护。

8代理刑事案件: 在自诉和公诉案件中代理举报、指控犯罪,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9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代为办理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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