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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唐文岐律师连线吉林乡村广播,为公众普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常春资讯“五·一”期间,我所唐文岐律师受吉林乡村广播“律师到咱家”栏目之邀为听众分享了关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节目受到了广大听众的好评,以下为节目内容精选。 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可以请求哪些费用? 第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1、事实前提: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吉林省高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解答》 二倍工资性质不属于劳动报酬,仲裁时效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一年的仲裁时效。仲裁时效从用工满一年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用工不满一年的,自用工结束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3、注意: 1)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最多支付11个月二倍工资;因为自用工开始一个月内是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宽限期,超过一年没订立劳动合同就视为两者之间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 2)劳动者请求二倍工资是有一年的时效限制的,仲裁时效从用工满一年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用工不满一年的,自用工结束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第二、用人单位欠付的工资 1、事实前提:用人单位存在无正当理由欠付工资的情况。 2、劳动者可以怎么做? 1)首先还是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 2)找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调解决(此种情况下相关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 3)申请劳动仲裁(带好证件和证件复印件,准备申请书,准备证据材料,一方面需要准备自己实际提供了劳动的证据,一方面需要准备自己日常工资标准的证据) 这三个步骤也是通常劳动争议案件中建议劳动者去维权的步骤,也适用于一些涉及加班费、赔偿金、补偿金等费用给付的劳动争议。 第三、加班费 1、事实前提:劳动者存在加班事实,用人单位未支付加班报酬。 2、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注意: 1)标准工时制下的工作时间是每天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2)如何举证证明存在加班事实?(打卡记录、工资条、聊天记录等体现工作时间的证据,或者很多的职业需要劳动者发朋友圈,这个时候朋友圈记录也是很好的选择) 3)不视作加班的情况(不定时工作制的用工,特殊行业例如更夫等) 4)加班的工资是高于日常工资的,而且加班的日期(工作日、休息日、法定休假日不同加班工资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建议劳动者在请求保护加班费的时候对不同时间的加班情况进行梳理。 第四、年休假工资 1、事实前提: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年休假日期给予职工假期。 2、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3、注意: 1)劳动者请求年休假工资是有一年的时效限制的,最迟应从劳动者享受年休假的第三个年度的1月1日计算,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保护近两年的年休假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单位已经正常支付劳动者工作期间的工资,那么用人单位只需要在支付给劳动者两倍的工资作为年休假工资。 3)年休假工资是以用人单位支付带薪年休假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的。 第五、补偿金 1、事实前提: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 2、法律情形: 1)因用人单位违法用工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到期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我们可以看到上述情形用人单位都是没有过错的) 第六、赔偿金 1、事实前提: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 2、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注意: 很多情况大家都不知道自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可以请求补偿金还是可以请求赔偿金,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大家都想尽量征求自己的权利,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如果你想请求赔偿金要满足哪些条件。 1)是用人的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法律上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比较宽泛,所以我就从另一个方面来和大家分享一下什么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在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除了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及按照法律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剩余的情形通常都会被认定为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职工垫付的社会保险费 1、事实前提: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了社会保险账户,但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自行缴纳了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 2、法律依据: 《吉林省高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解答(二)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了社会保险账户,但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自行缴纳后要求用人单位给付其应承担部分的,应予支持。··· 3、注意: 1)涉及到社会保险的纠纷或者住房公积金的纠纷通常法院或者仲裁委都不会受理,建议我们的劳动者积极去到社会保险征缴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解决问题。 以下是唐文岐律师参与办理的较为经典的案例。 案例1 王某自2013年1月入职A公司,期间A公司一直未给王某缴纳社会保险,王某就社会保险事宜与公司协商无果便于2018年7月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A公司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尚欠付王某一个月工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王一直存在加班情况且有工资条为证。在王某入职以来王某没有享受任何年休假待遇。合同解除后王某将A公司先后诉至仲裁委及法院,最终法院判决A公司应向王某给付加班工资、2018年7月工资、带薪年休假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2万余元。合同解除后王某失业至今,因为A公司未给王某缴纳社会保险导致王某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在上一个诉讼结束后,现王某又提起新的诉讼请求A公司向其补偿其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损失。 案例2 姜某系B幼儿园教师,姜某自2017年11月入职以来幼儿园为姜某建立了社会保险账户,但是一直以各种事由推脱为姜某缴纳社会保险费,无奈之下姜某一直自己替单位垫付应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入职以来,幼儿园一直未和姜某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幼儿园在没有正当事由的情况下解除了与姜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后姜某将幼儿园诉至仲裁委,请求幼儿园向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加班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欠付的工资,垫付的社会保险费,带薪年休假工资共计20余万元,最终法院支持了除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以外的其他所有诉讼请求。没有支持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是因为姜某的请求超过了诉讼失效。17年11月入职,那么一年的诉讼时效自2018年11月就开始计算了,截止到2019年11月就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 对比两个案子我们可以发现案例1因为是劳动者主张离职所以法院就只支持经济补偿金,案例2是因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最终法院支持了二倍于补偿金的经济赔偿金。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我们今天的分享能帮助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