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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唐文岐律师受吉林教育广播之邀为听众分享“世界读书日”相关法律知识|常春资讯四月春光好,正是读书时。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我所唐文岐律师受吉林教育广播《天天家长会》栏目之邀为听众们分享了世界各国关于读书的法律规定,并为听众们推荐了学习法律知识的书籍。 关于世界读书日 世界读书日全称为世界图书与版权日,又称"世界图书日",最初的创意来自于国际出版商协会。1995年正式确定每年4月23日为"世界图书与版权日",每年的这一天,世界100多个国家都会举办各种各样的庆祝和图书宣传活动。关于读书,世界各国究竟都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 英国将世界读书日和本国实际相结合,将读书日庆祝活动提前到每年3月2日举行。我们可以看到英国是对读书日的日期有了特殊的规定。据不完全统计,每年英国各类学校、图书馆、书店所举办的庆祝活动已超过1000项,其中包括故事人物模仿大赛、各种类型的书展等。有些书店还会向儿童发放读书日代用券,让他们到指定的书店换购一本喜欢的书。 韩国已将每年9月定为全国阅读月,并在9月颁发读书文化奖,向为推进国民阅读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颁发勋章。韩国还为了保障国民享有平等的阅读活动机会,同时把阅读上升到了文化的高度而制定乐《阅读文化振兴法》。 日本《少年儿童读书活动推进法》也将世界读书日4月23日设立为日本的少年儿童读书日,于是每年在这一天都会有很多公共团体开展相关活动以培养儿童语言表达、想象力等各方面的能力,并确定推进少年儿童读书活动的相关政策,有了法规保障,日本少儿阅读的资金投入大大增加。 美国《卓越阅读法案》主要是为了改进教师的阅读教学实践,提高儿童的阅读能力,进而确保孩子们不晚于三年级就可以自行流畅阅读。 西班牙的《阅读、图书和图书馆法》。西班牙的《阅读、图书和图书馆法》规范了推广阅读和图书创作、出版与传播以及图书馆所应该遵守的规则,以保障人们平等享有接触文化知识和阅读的权利,并协助作者保护知识产权。 介绍了外国的相关法律,现在要介绍一下我国的相关规定。我国为了促进全民阅读,保障公民的基本阅读权利,提供公民的思想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制定了《全面阅读促进条例》。 给听众朋友们介绍的两本法律书籍: 《洞穴奇案》 本书既是法哲学专业领域寓言式的经典文献,又是大学跨学科通识教育的理想读本,培养适应法治社会的法学素质。这本书讲述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水尽粮绝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牺性他以救活其余四人。威特摩尔是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并怡好选中了威特摩尔做牺性者。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这是美国20世纪法理学大家富勒1949年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的假想公案,富勒还进一步虚构了最高法院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决书。我们大家也可以想象这几个人究竟是否有罪,也可以想一下几个人生命价值是否就真正大于一个人的生命价值。 《西窗法雨》 本书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这本书适合没有法律背景的人去品读,因为通过故事讲法律就会使法律变得比较容易理解。 部分内容赏析: “权利”这个词现在特别时。有人说,时下中国法律观念的静情悄的革命,就在于从“义务”观念走向“权利”观念。过去,我们只知道“应该或必须做什么”,面很少或不知道“可以做什么”。现在,我们变得总是知道“可以做什么”,以至于快忘掉了“还应该或必须做什么”。 消费者的权利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向政府提出建议的权利、离婚自由的权利、名誉受保护的权利…这些声音时常响彻在我们的耳边毫无疑问,这种说法是为鼓舞人心的。 不过,当我们谈论这些权利时,我们头脑里想到的是“法律上的”权利,我们总以为,权利就是法律给予的。换个讲法,除了法律给予我们的权利之外,我们似乎不大知道还有什么其他权利,更不用说知道法律为什么可以给我们这些权利。 在西方人那里,倒是存在着法律权利和另一种权利即自然权利之间的区别。 通过阅读本篇文章,我们就对权利的来源有了更多的思考,我们会想权利究竟是法律给予的还是我们天生就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