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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宪法宣传周:普法进校园活动顺利举行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 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 我国首个“宪法宣传周”(12.4-12.10) 宪法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事。 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宪法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地点:吉林工商学院 12月4日,由共青团长春市委、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吉林乡村广播共同发起的“普法进校园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在吉林工商学院举办。我所(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赵青律师受邀为200余名同学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 (左为赵青律师) 活动现场,赵青律师为同学介绍了宪法日设立的由来以及有关宪法的知识,并针对同学们比较关注的校园贷、培训贷、微商、恋爱赠与等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讲解。 赵青律师表示,希望通过普法进校园的活动为为更多的大学生送去法律知识,让大学生无论在校园或者走入社会都可以,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学生安全法治教育任重而道远,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将不断致力于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