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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区家事调解中心成立暨揭牌仪式在我所举行

  为了有利于及时化解家事纠纷,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进一步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2018年1月19日,长春市南关区家事调解中心在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成立。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张树波主任发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革,家事纠纷越来越多,案情越来越复杂,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传统的处理纠纷途径,并不完全妥善解决这些新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多元化的渠道和新的模式。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对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做出部署。律师调解是由律师、依法成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或者律师调解中心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活动,是完善我国诉讼制度的创新性举措,有利于及时化解民事纠纷,减少社会矛盾,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推动形成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同时,开展律师调解是对律师业务领域的重要拓展,实现了律师专业法律服务与调解这一中国特色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相结合,对于进一步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家事调解中心成立,正是顺应了这种时代发展的要求,为我们律师参与打造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了新的平台。由于家事案件涉及法律、伦理、心理等多方面专业知识,不仅需要创新,更需要“走心”。我们常春律师所为更好的开展好家事调解工作,选拔了业务精湛、经验丰富、成熟稳重、综合素质高的律师组成服务团队,并且联合专业心理咨询师等有关机构作为外援,主张“法律+心理”联合调解模式,以多元化的方式,最大程度地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疏导当事人的情绪,引导家庭成员之间、尤其是婚姻双方之间,以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理解的方式经营婚姻家庭,同时将法律知识、法治教育寓于心理疏导,尽我们最大的努力,以恰当的方式妥善处理复杂的家事纠纷。

  由于是新的模式,还有许多地方需要不断完善,希望领导和社会各界给予关怀和大力支持!我们一定以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以饱满的热情、高质量的服务向社会各界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长春市妇联权益部纪岩红部长作重要讲话:

  一是祝贺南关区妇联整合律师事务所和心理咨询机构,引入‘情’与‘法’相结合的家事调解理念,实现了信访接待、家事调解、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和家暴危机干预一条龙服务,有效的提升了妇联的维权能力和水平,走在全市乃至在全省前列,值得总结和推广。二是感谢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对妇女事业的大力支持,希望后续帮助更多的家庭走出困惑和迷茫,让每个家庭更幸福和谐。

  在分析了我市婚姻家庭现状之后,结合已经出台的《长春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如何做好家事调解工作,纪部长指出,“法院要积极应对,妇联要积极作为,一是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调解技巧、懂群众心理;二是在整合资源上做文章,做到‘三个对接’,即与司法部门做好业务对接,提高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司法确认率;与法院系统做好司法调解对接,提高家事案件的调解成功率;与民政部门做好行政调解对接,调解不同阶段的婚姻家庭纠纷,提高婚姻家庭的稳定率。”

  最后,她祝愿南关区家事调解中心成为调解家庭纠纷、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又一把利器,总结好经验,继续前行!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赵青发言:

  南关区家事调解中心属于行业性、专业性的组织,该中心的成立是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我国诉讼制度的创新性举措,同时也是律师专业法律服务与调解这一中国特色纠纷解决机制结合的实践。

  关于婚姻家庭的幸福与美满,不但是夫妻双方对彼此负有责任,社会也承载者一定的义务。作为法律人,努力践行于国、于他人、于己的价值,是我们南关区家事调解中心的梦想。

  在这里,我们郑重的承诺和表态,在长春市妇联、南关区妇联的监督和指导下,我们常春律师事务所后续为南关区家事调解中心所做的法律服务工作,绝不是局限于表面化、形式化。而是为了构建南关区幸福、平安家庭这一共同的梦想,有着跬步的可实践性、千里的可期待性。

  欢迎各位领导、同仁的监督和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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