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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司法厅、长春市司法局领导视察我所的双创法律服务工作1月17日,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长春市司法局局长梁向东、副局长王承伟、律师管理工作处史靖宇等一行人来到位于净月的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创业法律服务中心进行视察。 视察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常春律师事务所创业法律服务中心设施、服务窗口等各项软硬件建设,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听取了我所张树波主任及齐江涛主任的工作情况汇报,禹治洪副厅长对净月创业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给予高度赞赏和肯定,指出常春律师事务所创业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卓有成效,中心建设标准规范,同时,禹治洪副厅长要求创业法律服务中心在下一步的工作开展当中,要继续发挥现有优势,要加强领导,夯实责任,让更多中小企业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我所张树波主任也表示今后常春律师事务所还将投入更大的精力为创业者提供更多服务。 考察组一行听取了创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刘艳律师和副主任张影律师对创业法律服务中心发展历程与业务版块的介绍,张影律师表示,下一步,创业法律服务中心将继续开展法律专题讲座,与创业者及相关人员进行互动交流;继续发挥微信群时效性优势,将国家及省内的最新法律法规传递给有需要的创业者们;继续发现企业需求,及时进行服务方式方法的拓展及更新。 关于“创业法律服务中心”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为了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协助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基地提供更好、更全面的创业服务,支持创业企业的健康合规发展,搭建良好的法律服务平台,为创业行为提供优质、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于2016年3月1日正式成立“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创业法律服务中心”,由“中心”为政府、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基地等机构、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具体的法律服务。 为入驻企业的健康发展,推进企业扩大就业、经济增长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企业发展创新转型,很多企业都面临着投融资、公司治理、股权结构设计、劳动用工风险等诸多法律问题,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为其快速稳健发展保驾护航。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拟通过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应对债务危机、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创造新的优势,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服务对象 中小企业的管理人员、股东以及有创业法律服务需求的相关人员。 宗旨和目的 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提供顾问式法律服务,确保中心重大决策和对外事务的科学性、合法性,有效防范中心在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营造良好的创业服务环境。同时,通过为入驻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融资风险防控、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建立健全入驻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等一系列法律服务,满足入驻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特别是合同风险和人事管理风险)需求,帮助入驻企业从发展之初就建立适合自己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企业稳健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