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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主任张树波律师受邀参加吉林省法学会“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论坛”近日,吉林省法学会财经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论坛”在吉林财经大学举行。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姜德志,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石少侠,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省法院民三庭庭长李广军、长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禹、长春市法院民三庭庭长孙召银,吉林财经大学教务处处长卢相君教授、法学院党委书记王丽萍、副院长周毅副教授,财经法学研究会会长、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仇晓光副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岱教授等省内高校法学院的专家学者、省内多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及法学院部分教师、研究生共50余人参加。我所主任张树波作为律所代表在会上进行了发言。 本次论坛围绕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问题以及高校法学院人才培养与实务部门人才需求问题展开研讨。 在与谈环节,我所主任张树波律师针对“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的问题与对策”做了发言,他指出,受到律所青睐的法律人才,除了要具有扎实的法律基本功,还需要具有正确的三观、一定的实践经验、较强的主动再学习能力以及团合作的精神和一定的自我管理能力等。 同时,张树波律师也对高校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路径提出了具体建议,他认为,高校也应当进行定位,扬长避短,寻求差异化发展,形成自己的特色;要重视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引导和指导,加大实践课的比重,并且严格要求和考核,不要将实践课成为变相的假期或流于形式,以实现真正引入实践领域人员参与教学,而教师也应当有计划地参与实践活动,并加强对学生的职场伦理教育;最后,学校的课程体系设置应科学合理,定位导向。 会议最后,吉林财经大学法硕中心副主任于晓光研究员对本次会议内容进行了全面总结,吉林省法学会财经法学研究会会长仇晓光副教授再次对参加本次论坛的学者、实务专家以及法学院的各位老师和同学表示感谢。 此次论坛的圆满召开,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提出了新理念、新做法和新措施,增进了高校、司法部门和律师行业的人才培养交流与合作。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作为多家高校的法律实践基地,将更积极的为高校法律专业人才提供实践机会,并期待实务部门和高等院校的全面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