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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与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达成实践基地合作协议

  2017年7月7日上午,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领导到我所进行交流指导,确定我所为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实践基地,在交流会上,我所主任张树波律师与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王丽萍签署了合作协议并进行了授牌仪式。


  律师事务所与法学院校的合作,可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不仅能更好的发挥法学院校的社会法律服务功能,促进和提高法学教育、科研水平,充实教师的法律实践经验,增加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机会;同时有助于提升律师事务所执业人员的法学理论素质,改善律师事务所人才结构,提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律师事务所加快发展。祝愿我所与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精诚合作取得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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