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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政协、长春市司法局领导到我所进行调研2017年6月5日下午,长春市政协、长春市司法局领导等调研组一行就“发挥律师在推进法治长春建设中的作用”到我所进行调研指导工作。 我所(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始建于1955年,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批律师执业机构之一。座谈会上我所负责人张树波律师向调研组汇报了律师事务所发展情况、介绍了律所党建工作、律师事务所管理、青年律师培养等情况。 (调研座谈会现场) 调研组认真听取了我所主任张树波律师对律师事务所的介绍,并同我所青年律师进行交流。接着张树波主任指引调研领导视察了我所的办公环境,对我所成立至今保存的照片、宝贵文件进行了参观,调研领导对律所浓厚的文化氛围表示了赞赏,并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调研组领导参观我所珍贵照片、文件) 调研领导对我所“诚信、专业、高效”的办所理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调研组领导指出,律师事务所是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自身独特的属性和功能,要正确认知律师角色定位、鼓励律师在推进法治长春建设中积极发挥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