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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活动

每年一度由长春市司法局、长春市律师协会主办,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承办的“3•15消费者维权公益法律活动日”,于今日如期举行。我所律师也共同参加了长春市工商局、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组织的 “新消费、我做主”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冒着料峭春寒,我所16名律师和工作人员齐聚长春市重庆路万达广场,该地点为城市中心商业圈,商业活动较为集中。活动中,常春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为在场群众解答法律疑惑,并向群众分发消费者维权知识手册。
  在今年的活动中,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房买卖纠纷、产品质量与服务纠纷以及屡受瞩目的网购、电视购物出现的纠纷。
  长春市副市长王路、长春市工商局局长谢志敏、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副秘书长张伟等领导亲临活动现场进行视察指导,并向律师询问了现场活动情况、主要突出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等。
  每年一度的3•15消费者维权公益法律活动,成为公益普法宣传活动浓墨重彩的一部分,为我市商业企业、市民和相关单位消费法律意识的提高,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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