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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界新锋:2016年首次模拟法庭模拟法庭,通过案情分析、角色划分、法律文书准备、预演、正式开庭等环节模拟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仲裁的过程。2016年1月21日,新一年的第一次模拟法庭将在我所二楼会议室举行。本次模拟法庭阵容强大,参与人员主要为实习律师,按照规则,每名实习律师可邀请一位执业律师作为导师共同出庭,但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导师不得发言。 本次模拟法庭人员的角色分配: 审判长:崔克龙(延边分所执行主任) 崔克龙律师,曾担任过法官、检察官,有多年的刑事案件审判、公诉工作经验。主审的案件被延边州电视台“与法同行.庭审纪实”栏目报道过10余次,延边日报报道过其帮教缓刑人员的事迹。在中国海洋大学攻读法律硕士学位,并先后在《延边检察》、《法制与社会》等刊物上发表论文。 公诉人:刘熙彤、汪涛 导师:李峰日(延边分所副主任) 李峰日律师,2006年7月在龙井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担任科员一职,2009年在检察院公诉科任职,2013年在龙井市政法委执法监督科担任科长,2015年任职于龙井市纪委检查室,2015年11月至今,从事律师行业。近10年的检察院工作经历,使对刑事案件的敏感度较强。 辩护人:朱贺麟 导师:齐江涛(常春所副主任) 齐江涛律师,1999年执业至今,在执业过程中一直研究探索律师工作奥秘,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争议等。以精湛的业务为基础,在使委托人付出少的精力和经济的前提下,形成系统的维护委托人权益的方案。 辩护人:孙骋 导师:孙柏松(律师) 孙柏松律师,执业多年以来,办理了民事、刑事等各类案件数百件,较具知名度的民事类案件有中铁十七局工程项目纠纷案,涉案标的额一亿两千万;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纠纷案,涉案贷款共80余笔,刑事案件较有代表性的有辽源史洪石团伙涉黑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装备处处长受贿案等。 审判员:崔庚 陪审员:陈佳宁 书记员:吴雨亭 案情摘要:吉林省XX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XXX犯合同诈骗罪,向XX法院提起公诉,并列举一系列书证、物证以及证人证言,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次模拟法庭正式“审理”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