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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模拟法庭带给我的启示

这是一次重在锻炼实习律师证据运用能力的庭审。原告方起诉离婚,被告方毫无战略的直接同意,争议焦点自然集中在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如何分割上。就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部分,个人认为仍然有很大的探讨空间。单就庭审技巧而言,悉听主审法官和两位旁听主任详谈庭审感受,感到我们目前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对模拟法庭的重视程度依然不够。没有严格遵守法庭确定的各时间点,尤其我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竟然没有在举证期限内向法庭提交证据材料,这样的重大失误是绝对不可饶恕的。我们平时都有这样或那样的事情要做,认为模拟法庭不过是模拟而已,什么时间提起诉讼、提交证据都能照常开庭,这种思想是绝对要不得的。

2.对诉讼请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上次模拟法庭,我们原告方当庭变更了诉讼请求。这次模拟法庭,原告又在举证期限内增加了诉讼请求,加之请求内容不具体、不明确等,表明我们对诉讼请求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没能反复思考、认真琢磨。

3.举证质证能力有待提高。对证据目录如何编排缺乏思考,举证时对证据的关联性考虑不细,对证据主要内容是什么、能证明什么阐述的过于简单和肤浅。只是单纯的罗列证据,没有将证据排列组合,变成攻击对方的武器。质证时对对方证据能证明什么、不能证明什么说明不充分,让人听了一头雾水。陈律师的总结非常经典,我们今后也应该这样质证:“对于被告方第五组证据,只能证明小L的姥姥汇给小L七笔钱,这七笔钱的数额是多少,但并不能证明这七笔资金的去向,因此不能证明小L用姥姥的钱偿还了银行贷款。”

4.辩论中发问能力严重缺乏。没能通过发问进一步澄清事实、取得优势,反而陷自己于更加被动的局面。对实习律师和新手律师而言,询问当事人和证人是充满风险的工作,任重而道远,非几日之功所能达成。

5.除上述问题外,还存在辩论宗旨不清楚、对什么叫不予质证认识模糊、无意义的论述太多、语句太长、语速太快、无视庭审法官和书记员的反应等诸多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总结反思。

常言道,失败是成功之母。希望在今后的学习中,我和我的小伙伴们能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每一个案件,珍惜每一次角色扮演机会,准确把握好每个角色的法律要求和应负职责,不因自己表现不佳而懊悔,不因自身能力不足而畏缩,能够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认真遵守流程,及时总结经验,缩短学习期限,尽快成为优秀的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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