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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 火力全开案情概要: 原告CC公司,被告李某是S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S公司的分支机构Z酒店的负责人,同时兼任CC董事。 2001年5月,被告与原告签订合同,约定被告承包经营Z酒店。承包期满后,被告李某继续经营,2009年4月,原被告双方签订了为期限为三年的合同,并约定了承包费。 2012年4月,双方的合同期满,被告Z酒店继续由被告李某运营。 2013年7、8月间,原告连续召开董事会扩大会议,决定将Z酒店承包他人,据李某称,其未参加此次会议。 2014年6月,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迁出Z酒店并赔偿经济损失。 另据当事人称,CC公司前身、S公司、Z酒店均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主管机关作出S公司、Z酒店的资产、债权、债务、营业网点、人员均划归CC公司。CC公司现为民营股份合作制企业。 开庭时间:2014年11月21日(星期五)16时30分。 地 点: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二楼会议室。 本案于上述时间和地点公开审理,欢迎参加旁听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