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及房地产法律服务部建筑及房地产法律服务
一、前期阶段律师服务 1、房地产开发前期的投融资、合作框架构建、协议等相关文件的起草。 2、 为房地产项目的可行性进行法律论证,出具《项目投资法律意见》。 3、 通过起草文件、合同,参与谈判、投标、拍卖、挂牌,获得土地使用权。 4、 审查、起草征地、拆迁安置与补偿合同订立、裁定等事宜。 5、 审查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条件并协助获得。 6、 通过起草或审查合同协助开发商完成委托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和建筑施工图设计。 7、 通过合同管理和审查的方式使项目完成工程开工的前期准备工作。 8、 以合法性、低风险性审查为原则,协助开发商汇集自有资金、抵押融资、发行公司债券和股票、吸收各类信托基金、借助有经济实力的公司合作开发以及预售楼花收取定金和售房预收款等方式筹集开发资金。 二、 招投标阶段律师服务 1、 审查施工招投标单位的合法性。审查招标书的合法有效性。 2、 草拟招标文件或审查招标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协议条款。 3、 审查投标方的资质及其文件资料的合法有效性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4、 参加招标会、开标会、评标会,保证程序的合法性。 5、 草拟、审查中标工程承包合同。 6、 协调、处理在招标过程中招标方与投标方之间发生的争议或纠纷。 三、 工程建设阶段律师服务 1、 协助审查或负责签订总承包、分包、采购、供用电、公共配套设施合同等一系列相关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履行。 2、 项目施工中建立规范严密的操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做好证据材料的留存。 3、 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协调与有关方面的关系,就法律责任问题与程序问题提出意见。 4、 因项目停建、缓建,施工方逾期竣工、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工程理赔发生纠纷,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全程参与调解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 销售阶段律师服务 1、 审查待售商品房项目是否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预售、销售条件,并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 2、 为获得预售许可证进行文件准备,协助或负责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协助办理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 3、 协助选择中介代理商、广告商等并草拟、审查代理销售协议、广告协议及其他协议。 上一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听证代理下一篇知识产权业务部 |